我朋友夫妻二人自2001年起同在深圳一家工厂工作,平日为老板立下汗马功劳,老板多次承诺日后奖励,多年来许下诺言从无实现,因工作年限稍长,于2006年老板担心给予的福利太多,竟然强逼工人签定辞职书,后续再签合同期为期一年之劳动合同,企图降低职员工龄,工人们不忍放弃多年的基业只得签下不如此不平等条约.2006年6月朋友亲自出马试验机器被机器轧伤手指,因受伤无法为老板创造财富,工伤住院及恢复期间公司只给予60%薪水.2007年3月19日老板强迫工人再次签订不平等劳动协议,朋友不愿再次签定此坑人协议,无良老板于2007年3月竟以此为由,将夫妻二人同时解雇,此时朋友之工伤尚未得到鉴定,2007年4月4日朋友工伤被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因夫妻二人在公司内任劳任怨,人缘良好,二人遭遇如此不平等待遇,公司内人人愤怒不已.
夫妻二人现四处奔波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援助及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赢得的利益.
本人闻得此事且对事情关键熟悉特发此帖请求高人指点,给出良好的方案维护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利益. 先谢谢各位了.此事千真万确.请求支持.....